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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校办企业经营状况审计实施细则(兰理工发[2006]138号)

来源:     时间:2017-12-15    阅读:

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采用是否合法,折旧计提是否正确;

4、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在会计报表上反映是否恰当;

5、在建工程是否真实存在,并为企业所拥有;

6、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核算内容是否正确、合规,有无挤占或漏记在建工程成本的行为;

7、已完工程是否及时办理交付使用手续,竣工决算是否正确;

8、在建工程年末余额是否正确;在会计报表上反映是否恰当。

(四)学校审计处对校办企业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审计的主要内容:

1、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并为企业所拥有,核算是否及时、正确,计价是否正确,摊销是否符合规定;

2、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是否正确,摊销是否合理、合规;

3、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在会计报表上反映是否恰当。

(五)学校审计处对校办企业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审计的主要内容:

1、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预收帐款、其他应付款等的形成是否合理、合法、偿付结果是否及时、合规,记录是否完整;

2、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应付利润、预提费用的核算计提是否正确、合规,帐务处理是否恰当;

3、应交税金是否足额及时上缴,计提的税率运用是否恰当,计算是否正确,帐务处理是否合规;

4、验证流动负债余额是否正确,在会计报表上反映是否充分;

5、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项等的形成是否合理、合法,本金和利息偿付是否及时、合规,记录是否完整;

6、长期负债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

7、验证长期负债余额是否正确,在会计报表反映是否充分。

(六)学校审计处对校办企业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审计的主要内容:

1、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是否经过验资,有无中途抽走资本的行为;

2、实收资本投入的比例结构是否合理、合法;

3、实收资本增减业务是否真实,并经过严格审批;

4、实收资本是否已在会计报表上恰当反映;

5、资本公积的来源是否合法,股本溢价、资产评估增值、接受捐赠等业务是否真实,核算是否正确,记录是否完整;

6、资本公积在会计报表上反映是否恰当;

7、税后利润是否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数额是否正确;

8、盈余公积的使用是否合法;

9、盈余公积的核算是否正确;

10、盈余公积在会计报表上反映是否恰当;

11、未分配利润构成是否真实、合法,数额是否正确;在会计报表反映是否恰当。

(七)学校审计处对校办企业损益,包括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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