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甲供材料存在的问题:
( 1 )材料供应部门在给财务部门转料单时,将本月某建设单位的料单汇集按汇总数结转,其后面不附带按工程项目归集的材料清单,并且料单中工程项目的名称没有细化到单项工程下的单位工程。这样很容易造成财务部门材料核算不准确。
( 2 )料单从供应部门到财务部门(施工单位)的时间间隔较长,料单到达时间滞后于工程结算,致使结算中不可避免地出现暂估价款,导致材料找差与工程结算相脱节。
( 3 )料单的转移环节容易发生丢失。这种情况若发生在财务部门,会使工程投资核算有误(直接入账方式下)或给施工单位漏转料单(转账方式)。这种情况若发生在供应部门,通常采取的补救措施是让施工单位重新开领料单,材料计划审查人员对料单真补假补难辨,造成采购和领料环节的失控。
6 、在甲供材料转账结算方式下,结算书计列的材料价格标准不统一。笔者在审查工程结算时发现,甲供材料在结算书中计列的价格标准五花八门,有预算价格、概算价格、估算价格、实际价格、参考价格等等。按照建筑安装工程间接费的计取规定,进入结算的主材价格应为预算价格,而现行材料预算价格不够全面,施工单位预算编制人员只能代之以其他价格。也有的施工单位利用这种机会,对已转账的甲供材料采用实际价格计入,个别料单未到的则高估冒算,事后逃避找材料负差。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建议,预算审查一律按预算价格计主材费,无预算价格的按较低的参考价格计入。这样可以牵制施工单位主动找价差,且应尽可能让施工单位找正差。
为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我们认为,应从规范基本建设程序入手,从源头上杜绝甲供材料存在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 、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界定甲方供应材料范围(仅限于主要材料)及材料结算方式。
2 、乙方根据施工预算和甲方供应材料范围,按照单位工程报送材料计划。
3 、工程费用管理部门审批材料计划,并按建设项目汇总,形成建设项目材料采购综合计划。
4 、供应部门按照有关设计和技术规范要求,根据同期综合材料采购计划进行汇总,同时结合现有库存情况进行集中采购,由仓库保管人员验收入库(经批准的涉及变更中的甲供材料的报送、审批及采购与上同)。
5 、乙方根据已审批的材料计划填写工程领料单,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写到单位工程)、工程项目编号、材料名称、规格和数量,加盖乙方公章和领料人名章方可提料。
6 、仓库保管部门根据批准的材料计划发料,并及时登记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