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企内部审计的目标定位
从上述案例分析来看,要使内部审计摆脱目前的困境,就要在现存环境下找准内部审计的目标定位,充分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一)内审应成为国有资产有效运作的保障
从监督角度而言,作为出资人的国资委希望国企内审是一个相对独立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治理主体,以保障国有企业目标的顺利实现;从企业自身经营来看,决策层、管理层都希望内部审计能够在加强内控、防范风险、提高效益等方面发挥作用。可见,二者对内部审计在保障企业国有资产有效运作方面的目标定位是一致的,因此,只有满足了上述两方面的需要,内部审计在国企治理中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二)内审应成为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目标的保障
在国企中,内审职能具有两重性,即作为国资监督体系一个基础性环节的监督职能,和作为企业价值增值链重要性环节的增值职能,两种职能作用的发挥是相辅相成的。国资委所需要的国企内部审计是源于所有权的内部审计,是以股东身份提出,是剥离了社会职能后的国有股东的需求,它更多地考虑国有资本的投资回报和积累,而不是其他社会问题。同时,企业价值的增值也是其追求的目标之一,因此,国资委与企业均希望内审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方面发挥作用。
(三)内审应成为解决 “信息不对称”的有效渠道
在现行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要保持“国有资产的信息—经营国有资产的企业信息—国资委(出资人)”这个国有资产信息传导机制的有效,降低国有资产信息在经营者和国资委(出资人)之间的不对称程度,内部审计就要在这个信息链中发挥两种作用,一是促进国企会计信息和其他信息质量的提高;二是产生独立的内部审计信息。正如A公司董事长所言,许多下属企业领导人喜欢报喜不报忧,这是人之常情,而在你掌握了审计信息后,你可能就会发现,这些企业存在多大潜亏,隐藏多少风险,内部审计现已成为国企决策信息的重要来源之一。另外,内部审计也是国资委监管国有资产的重要信息来源。
四、强化国企治理中内部审计作用的思考和建议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后,在国资委—国有集团企业(控股企业)—投资企业(国有控股、参股企业)这个国资管理框架下,覆盖全面的内部审计网络将从整体上保证内审在国企治理中发挥作用。
(一)以国有股东(或国有资产出资人)为主导构建国企内部审计网络
各级国资委的成立及其配套制度的实施只是在治理结构上解决了国企治理的环境问题,国企治理中的“内部人控制”和“所有人缺失”问题仍未解决。笔者认为:国有股股东或出资人主导的内部审计将是解决该问题的有效措施之一。不同类型国企所需的内审模式也各不同:在国有资产为全资的企业里,国有股权可以直接控制人员、资金、信息三要素,因此国有股东最容易主导内部审计网络建设。对主要的、关系全局的、具有一定规模的控股企业可以采用股东委派制,建设内审网络,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由股东派出,被投资企业董事会进行聘任,对股东会和股东直接负责,他们的解聘完全由控股股东决定,既有效保证了内审权威性,也使内部审计成为保护股东权益的最后关口。正如A公司计划构建的系统内审网络,对全资子公司直接委派内审负责人,对控股公司通过派出的董事或产权代表来推荐内审负责人,对其他参股企业或未设内审机构的小规模企业由集团母公司内审部门进行定期轮审,对派出的内审负责人定期进行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