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设备管理制度建设是否健全,是否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修改;
3.是否针对不同的设备管理业务活动制定了完整的业务流程,并为校内各单位所熟知;
4.设备管理部门职责是否明确,与单位其他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是否合理;
5.设备管理内部岗位设置是否合理,是否配备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合格人员,岗位职责是否明确;
6.人员招聘是否履行相关程序,对员工是否定期进行培训,及时更新和拓展知识结构,提高其设备管理能力;
7.是否定期对设备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布,是否对使用和管理情况制定合理的奖惩制度;
8.是否制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内容是否明确、切实可行,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二)设备管理的风险管理
1.风险管理目标是否明确并切实可行;
2.是否建立识别设备管理风险的适当机制;
3.是否有适当层次的管理部门建立设备管理风险的评估机制;对设备管理风险的评估是否全面;是否对人事、控制程序等变化设立反应机制;
4.是否及时进行风险管理;是否建立设备管理风险的控制机制,包括风险管理的预警机制、监控机制、应急措施等,比如是否对重大设备进行投保、是否建立设备丢失损坏赔偿办法,对责任事故追求责任、是否制定合理的赔偿制度等; 各项风险管理机制是否有效。
(三)设备管理的控制活动
1.取得与验收
(1)学校是否设立专门的设备管理部门进行设备管理,是否建立设备申请、审批、购置、验收、使用、保养、维修等管理制度,是否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职责权限;
(2)学校是否根据教育事业和学科的发展规划,制定设备的购置方案;
(3)国内购置设备时是否通过相应的审批程序,其中大型仪器设备的采购是否进行可行性论证报告,是否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和有关人员进行论证,并报相关负责人或部门审批或评审;是否合理选择供应商,对符合招标范围的仪器设备采购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投标采购;
(4)国外购置设备时是否按照金额进行分级论证;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标采购等竞争性谈判采购;是否按国家规定,通过国家有关审批部门的进口批准;对带有放射性源的设备是否到学校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进口审批手续;外贸合同是否经学校规定的有效部门委托合法的对外贸易经营权法人或组织签订;采购免税的科教用品是否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属国家法定检验范围内的科教用品,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国家商品检验检疫机构报验;
(5)根据不同专项资金(“211”工程和“985”工程等)购置设备时,是否严格执行相应的专项资金设备购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