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是否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信息公开。
(五)科研管理的监督
1.是否定期不定期的对科研管理中的控制环境、风险管理、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评估;
2.评估的内容是否全面、充分并突出重点,评估的目标是否着眼于内容控制体系的健全、有效;
3.是否根据评估结果对科研管理中的相关内容加以改进,并对改进的内容进一步评估,在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形成一种良性循环机制;
4.是否将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检查处理意见及时落实到位。
第三十一条 科研管理内部控制审计主要采用观察作业现场、询问相关人员、审阅科研档案、审查科研经费收支会计资料、研究分析科研管理制度、对科研管理流程进行穿行测试等方法对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和测试。
第三十二条 通过对科研管理内部控制的了解、记录和对科研管理内部控制的多项测试后,审计人员应在审计报告中对科研管理内部控制设计的健全性和是否有效运行做出评价,说明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及风险因素,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节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
第三十三条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是内部审计机构为保证学校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资产资金安全完整、财务资源得到合理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果、降低财务风险、保证学校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制度,而对学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分析、测试和评价的活动。本指南所述财务管理活动包括货币资金、预算、收入、支出、分配、投资、筹资。
第三十四条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应获取的资料主要有:
(一)学校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学校各类财经业务的流程设计;
(三)学校的财务管理相关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及人员配备文件;
(四)学校制定的与财经业务相关的授权审批制度;
(五)学校预算资料及相关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
(六)会计核算信息系统的相关资料;
(七)与经济决策有关的会议记录、纪要、形成的文件等;
(八)学校签订的与财经业务相关的经济合同;
(九)学校制定的财务风险控制措施、办法等;
(十)学校制定的与财经业务相关的内部报告制度;
(十一)其他有关资料。
第三十五条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的内容主要有:
(一)财务管理的控制环境
1.学校是否有与学校发展规划相适应的中长期财务计划;
2.学校是否设立了财经领导小组、预算管理委员会、收费立项审核委员会、收费标准审批领导小组、分配审查委员会等经济决策机构,是否有完善的议事和决策制度,各决策机构权限是否合理分散;